申报人身份之资料

申报人所具之国籍或地区,须列于当前受理之清单;凡清单以外者,暂不予受理主账户之申报。其国籍或地区,得与现居之国家或地区不同。
现居之国家或地区,系用于带出电话之国家代码;其得与申报人所具之国籍或地区不同。
电话之国家代码由现居之国家或地区自动补充,无须另行选择。
可上传所持之护照、公民身份证明、地区身份证明,或其他足以证明国籍或地区身份之文件。支持 PDF / PNG / JPG / JPEG / WEBP / HEIC / HEIF;手机照片或浏览器图片亦可提交。

推荐关系之核验

若推荐人所持之 EC CODE 暨推荐码均已填列,系统将视为简化申报路径;OECD 入出境资料区块将不再显示。

OECD 入出境资格暨所持身份之资料

未具推荐关系者之必要资料项

凡未具推荐关系者,应填列最近一次获准入境 OECD 国家之资料暨所持签证或身份类型,并上传所持之签证、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证明文件。具推荐关系者,则依推荐关系进入简化申报路径。

该清单仅列当前可受理之 OECD 国家;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、中国台湾、马来西亚及波兰暂不列入本项入出境资料清单。
请上传足以证明其签证、永久居留、公民身份,或相关入出境资格之文件。支持 PDF 及常见图片格式。

补充说明暨 GS 个人声明文件

无论是否另填补充说明,申报人均应上传一份 Word 或 PDF 格式之个人声明 GS 文件;其内容应载明本人申请意图、所填资料之真实性暨主账户预定用途。